许昌市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管理

2024年05月22日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作为保障房屋安全的重要手段,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日前,许昌市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管理工作,以真实反映房屋安全情况、加强自建房安全保障。

  通知明确,要加强鉴定机构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和人员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做到应管尽管。在许昌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机构,应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市住建局官网公布名单,同时报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录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鉴定机构库。外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许昌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需按规定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料。

  关于如何严控鉴定报告质量,通知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以局部安全鉴定代替房屋整体安全鉴定;对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鉴定报告质量以及人员、设备等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加大事前、事后监督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生产经营类房屋开展经营活动前须进行安全鉴定。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持续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抽检工作。

编辑:张家祺 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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