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24年01月17日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近日,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4年1月1日起,驻马店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市直及市辖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县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600元调整为1800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市直及市辖区月缴额不得低于210元,县域月缴额不得低于180元。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保持不变。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住房公积金一般由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缴存。国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驻马店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上调至2100元。根据此次调整,驻马店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也随即进行了调整。缴存基数下限上调之后,意味着每个月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会比原来多,能够更好地扩大职工的权益,有助于更好发挥公积金的作用。

编辑:杨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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