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建立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

2023年11月01日 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

  近日,周口市出台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

  一是健全财政扶持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改造、公交运营班次保障、新能源车辆推广、充换电设施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费用年度审计与评价机制,科学划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合理界定公共财政补贴范围;制定低票价、减免票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本地财力情况,对企业因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可结合实际给予补贴和补偿。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

  二是建立票价评估和调整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构建“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体系。要定期评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票价水平,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以及财政承担能力,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实现优质优价。可根据本地特点和不同类型乘客出行需求,灵活提供日票、月票、季票、年票、换乘优惠票等多种票制票价。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城市公交企业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和合理增长机制,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发放、社会保险正常缴纳,职工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推进职工休息室、爱心驿站等建设,妥善解决驾驶员就餐、休息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体检和心理健康辅导,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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