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启动

2023年09月14日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9月10日,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启动,集中缴费期统一为9月10日至12月31日。

  据悉,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不低于1020元,其中,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对于参加基本医保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还可以享受相应医疗救助待遇保障。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住院方面,居民医保基金对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在门诊方面,要拓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将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统筹定点范围,实现居民医保对普通门诊费用在基层、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可按规定支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50元左右,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报销40万元,共计最高报销55万元。其中,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针对居民医保,进一步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参保居民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调整,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000元,剖宫产调整为不低于2000元。

  职工医保方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享受包括生育津贴的相应生育保险待遇。2022年9月7日及以后生育的,取消凭生育登记服务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附加条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提高生育医疗费保障水平,探索推进职工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具体可参照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执行。

  同时,为方便居民为个人或家人缴费,我市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其中,线上缴费渠道包括“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社保缴费”、“豫事办”App、“河南税务”App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选择线下缴费的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学校或各地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缴费,也可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12家商业银行网点(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或通过银联(云闪付)办理个人缴费。

编辑:张家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