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8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8月底前,开封市要将市乡村振兴局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户”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救助保障范围。同时,将全市所有非“整户保”家庭成员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扩围增效实效。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困难和特殊群体的具体要求。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开封市正在开展的低保“扩围增效”将从规范低保准入条件入手,在低保审核确认中,确保不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以特定职业、特定行业或特殊身份等为由,或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确保整户纳入低保范围。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予以豁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在8月底前将全市所有非“整户保”的家庭成员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能,根据省有关部署,开封市将对市乡村振兴局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纳入兜底保障扩围的范围。同时,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对在开封市需救助的非开封户籍的人口加大救助力度,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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