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智慧岛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开封金明池智慧岛建设,结合开封市实际,开封市发布《支持金明池智慧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人才认定标准及经济贡献奖励应当按照相关文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同时,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领域的企业、研发机构、创新中心、孵化载体等产业培育,并给予相应设备投资奖励、经营奖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等。
《措施》要求,要支持创业孵化,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首次获评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在国际性、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落户智慧岛的科技项目等,分别给予相对应的奖励。
《措施》还指出,开封金明池智慧岛建设要强化创新金融支撑,建立投资风险补贴机制,充分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支持中介机构开展信托业务。同时,要完善中介服务,鼓励科技、金融、法律、信用、贸易、咨询、人力资源、会展广告、会计税务及评估等领域的专业服务企业(机构)在智慧岛设立服务窗口;非国有资产楼宇或街区运营主体主动引进配套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休闲娱乐、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和品牌的应给予奖励;对积极支持双创产业发展、具有良好口碑、拥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将智慧岛区域内商业街区、连廊上依法设置的宣传载体,参照刊播公益广告模式分时段提供免费宣传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本《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开封金明池智慧岛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本措施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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