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十年 出彩许昌丨培育社会文明之风 点亮城市精神之光

2022年09月28日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

  回顾过去十年,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为示范,推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你争我赶,共建精神文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十年来,许昌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高度协调发展,许昌的城市宜居度更高了,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更强了,城市发展的精神力量也更足了。

  一、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深耕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内涵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城市品牌。党的十八大以来,许昌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紧紧围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谋划实施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行动等重大项目,打造形成中心城区15分钟休闲健身圈、医疗卫生圈、智慧阅读圈、养老服务圈、生鲜便利圈,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今年,为破解许昌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管理难题,组织开展了市(区)直及驻许单位帮扶老旧小区楼院创建活动,有效调动了全市275家单位的积极性,切实解决了群众身边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

  十年间,许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实现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到全国文明城市的突破性发展,现已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许昌市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位居全国、全省第一梯队,下辖的四个县(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显著,禹州市、长葛市成功创建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鄢陵县、襄城县成功创建河南省文明城市。去年,市八次党代会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许昌市将奋楫扬帆启新程,打造精神文明新高峰,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全域化、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这十年,许昌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有效带动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创建工作,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充分发挥文明单位作用。全市各级各单位踊跃申报创建文明单位,目前有全国文明单位13家,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33家,市级文明单位(标兵)413家,各单位履职尽责,彰显了文明风采,传播了正能量。特别是面对疫情防控、洪涝灾害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履行社会义务。同时,抓好非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结对帮扶非公企业创建工作,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提升。围绕扶贫扶志和乡村振兴,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文明扶志助脱贫”活动、深化“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工作、建立“一约四会”等移风易俗群众自治组织,有效促进村镇文明程度提升。全市现有全国文明乡镇4个、全国文明村7个,省级文明乡镇9个、省级文明村6个,市级文明乡镇36个、市级文明村252个。三是营造良好家风氛围。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全方位展示好家风家训和家庭故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争做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养好家风的浓厚氛围。十年来,累计评选文明家庭142个,宣讲好家风故事3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三、坚持强化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文明校园创建,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十年来,许昌市坚持深化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童心向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目前,许昌市共有3所学校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10所学校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86所学校被评为市级文明校园(标兵)。

  四、坚持用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持续做好崇德向善培根铸魂, 不断引领正确价值导向

  文明人创文明城,文明城育文明人。坚持将“创建”和“育人”有机结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出台《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使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广泛开展先进模范的选树宣传活动,推选出“时代楷模”1人、“最美奋斗者”2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4人、河南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8人、“中国好人”55人。大力推进诚信许昌建设,打造文明诚信示范街 18条,评选出文明诚信示范企业89个,文明诚信商户289个,文明诚信市场6个,诚信之风劲吹莲城。

  五、坚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凝聚志愿力量,不断营造友善互爱的社会氛围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年来,许昌市深入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志愿队伍持续壮大,志愿活动更加常态化、全民化、品牌化、专业化。近年来,许昌市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大力开展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许昌市实名注册志愿者达57.5万人,志愿者服务时长累计达1920.2万小时,人均服务时长达33.4小时,全市特色志愿服务项目200余个,全市居民对志愿服务的认同率和支持率达到98.9%以上,建成学雷锋志愿服务站413个,先后培育出全国最美志愿者3人,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1个,全国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个,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3个。在许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越来越深入人心,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持续开展已经成为文明许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下一步,许昌市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群众,围绕建设信仰坚定之城、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人民满意之城的标准,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向着“一模范四高四力”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迈进,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努力实现许昌市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的奋斗目标,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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