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局顺利完成全省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频道、综合广播审批工作

2022年09月27日 来源: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为推进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媒体深度融合发展,2020年以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下放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广电发〔2020〕65号)要求,省广播电视局严格履职尽责、创新方式方法,积极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顺利完成了全省112个县级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综合广播的审批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发证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接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下放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广电发〔2020〕65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局有关处室加强协作、严格落实,确保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衔接有序、落实到位。按照局领导要求,省广播电视局及时转发文件至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广旅局,制定并公布了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际需求。2020年下半年,省广播电视局组织人员对部分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运营情况进行了暗访调研,对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和发展存在的难点进行了认真了解,同时对各类违规办台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统计。三是开展专项整理,清理违规行为。2020年4月、2021年3月,省广播电视局分别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豫广发〔2020〕30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广发〔2021〕34号),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擅自增设频率频道205个,为县级播出机构调整名称等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四是积极指导督促,稳步推进审批发证工作。2021年10月,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广播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广发〔2021〕90号),正式启动县级播出机构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相关工作。在审批和发证过程中,省广播电视局积极解答疑问、指导材料填报、督促工作进展,有效推进了审批和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全省112个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综合广播、综合频道工作均已办理完毕,所有频率频道均通过有线、无线传输方式覆盖所在行政区域,节目设置普遍以新闻为主,同时结合当地特色开设经济、农业、科技、法制和重大活动类专题、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等,全力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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