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要落实如下措施:
1.市防办组织应急、水利、水文、气象、农业农村等单位和专家加强旱情会商,分析研判旱情发展变化趋势,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各级防指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变化,下发抗旱工作通知,积极组织抗旱。
3.市气象局及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4.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及时报告全市水情和旱情监测情况。
5.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报告农业受旱和因旱造成损失情况。
6.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报告旱灾造成全市损失情况。
7.受旱灾影响县区(功能区)防指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旱情发展、抗旱措施和因旱损失情况。
8.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工作。
9.受旱灾影响县区(功能区)防指及时报道有关旱情和抗旱工作开展信息,提高广大群众的节水意识,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抗旱工作。
编辑:李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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