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及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要求,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并负责做好查验。个人进入相关场所应当主动扫场所码。对于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相关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采取纸质登记等替代措施。
《决定》落实情况如何?6月28日,记者走访了漯河市部分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发现虽然有个别市民、个别门店未落实场所码相关规定,但整体来说,“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落实情况良好,市民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也越来越强。
“请您戴好口罩,用手机扫描场所码。”在市区黄河路与金山路交叉口一家商场,大门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场所码,一位工作人员不断提醒市民戴好口罩、扫描场所码。遇到不会使用智能机的老人时,该工作人员会为其测量体温,并登记有关信息。在滦河路一家超市,记者看到超市门口不仅张贴有场所码,还张贴有《决定》的宣传海报。
在黄河路一个公交站点,记者看到,每一辆在此停靠的公交车前门旁边都贴有场所码。大部分乘客上车前都会主动扫码,并请车长查看后,才会踏入车厢。车长也会不断提醒乘客扫码亮码。
随后,记者走访了燕山北路三个小区、湘江路烟厂家属院、源汇区干河陈街道湘中社居委,以及交通路、五一路部分经营门店,发现这些场所都张贴有场所码,一些门店还在显眼位置张贴着“请扫码入内”“健康漯河 人人有责”等宣传标语。
采访中,记者看到个别市民进入有关场所时,没有主动扫码亮码,门店工作人员没有进行提醒。在市区文化路一家门店,虽然大门口张贴有场所码,但一名市民进门时,并没有扫码,工作人员也未进行提醒。记者提醒后,这位市民返回门口,完成了扫码。“我们知道应该扫码,一时疏忽了,下回一定记住。”该门店工作人员表示,下次会及时提醒顾客。
记者观察到,大部分市民不用提醒,会主动扫码亮码。对场所码新规,不少市民都表示支持:“为了大家的安全,每个人都应该坚持扫码。”“这个规定很好,给大家的安全又上了一道保险。”“我经常会收到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发的短信,提醒大家扫码亮码,做好防护。扫码、戴口罩,现在已经成我的习惯了。”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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