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实施,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效能和医疗卫生管理效率,日前,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印发了《河南省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以推进我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环节、全领域、全方位覆盖应用为目标,明确了生产、经营、使用、医保环节的四项主要任务:在生产环节,督促指导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人,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工作,确保2022年6月1日起我省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全部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鼓励支持辖区内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积极推动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经营环节。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积极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进行扫码入库、出库并记录;在使用环节,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进行扫码入库、出库并记录;在医保环节,加强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关联使用,探索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医保结算中的应用模式。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器械商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工作推进中的职责分工,并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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