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为提升焦作市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营造争先创优的垃圾分类工作局面,焦作市对相关责任公司以百分制进行考核,如果分数低将减少补贴经费,甚至清退该公司。
据悉,按照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相关要求,焦作市制定并印发了《焦作市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焦作市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考核对象主要为焦作市城区5家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
考核方式为市、区两级分类办采取实地情况查看、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随机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充分发挥督导考核的引导、激励和鞭策作用。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分类效果50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30分、分类收集运输5分、宣传指导10分、积分兑换5分。运行公司月度成绩为市分类办考核成绩的50%和区分类办考核成绩的50%之和。
其中,分类效果50分包含两部分:可回收物收集量35分,投放准确率15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30分,主要从必须实现定点投放、必须对标准化投放点进行建设和提升、必须实现定时投放、必须做好“桶边指导”4个方面进行考核。
运行公司的得分率与其当月补贴经费挂钩。如某公司当月得分为A,其当月应发补贴经费为B,则该公司当月考核后实发补贴为A%×B。在年终结算时,扣除的补贴经费可用于奖励年终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公司,具体奖励金额根据扣除的补贴费用确定。
焦作市还结合考核成绩建立了退出机制。若运行公司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在5家公司中排名末位,且均未达60分的,市城管局可清退该公司。在半年内,运行公司连续3个月考核成绩未达60分的,市城管局可清退该公司。
在考核中发现公司出现1次伪造、编造、谎报数据等违规行为的,扣除补贴经费5万元;出现2次伪造、编造、谎报数据等违规行为的,市城管局可清退该公司。
编辑:安艳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