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发出通告:自4月1日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022年03月31日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3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开封市发出通告,规定自4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内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被严格查处、依法处罚。

  通告说,自4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查处。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摩托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工作人员、各学校师生等,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警察部门严格查处的同时,将抄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文明办。

  此举是为了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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