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管控措施

2022年03月30日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鹤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警和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细化到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3月30日起,在全市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村庄、医院、诊所、村卫生室、药店、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或儿童福利院、商业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餐饮及外卖、物流快递点、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高速服务区、建筑工地、宗教场所等所有公共场所,实现场所码全覆盖。

  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独立设置的扫码登记系统,全部切换为全市统一的场所码系统,实现全市“一个码”。公共场所管理者通过“场所码”申领二维码(见右下)自助免费申领、制作、布设场所码,引导进入者扫码登记,凭码通行。对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保留手工信息登记措施。

  三、进入场所人员自觉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场所码,首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之后自动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健康信息展示、到访信息登记等,实现人口密集场所不接触精准管理。

  四、场所管理者发现进入场所人员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应拒绝进入,予以留观,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各县区疫情指挥部接到短信通知,立即按照健康码管理要求启动管控措施。

  五、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行业“场所码”的应用和督导检查。对未申领“场所码”予以暂停营业,不执行“场所码”扫码管理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引发新冠病毒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广大群众要主动扫“场所码”,遵守“场所码”有关规定。对不配合扫“场所码”,拒绝出示或虚假出示的,出现“场所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不配合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3月30日

编辑:安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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