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暂停办理社保费征缴业务 4月1日起恢复正常

2022年03月22日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

  3月20日记者获悉,因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3月20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商丘市将暂停办理社保费征缴业务。

  据悉,3月14日,省税务局、省人社厅、市社保中心就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作相关工作安排。上线期间,社保费征缴业务暂停办理。具体包括:3月20日0时至3月31日24时,税务部门将暂停办理我省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社部门将暂停办理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业务;各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金融机构将停止缴费服务。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4月1日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3月20日0时至3月31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

  因此,自3月20日0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业务。各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金融机构停止缴费服务。

  自4月1日8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并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同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新系统上线后,用人单位主要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会保险费,原线上、线下渠道保持不变。新系统上线后,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原提供的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种缴费方式可继续正常使用,缴费人可自行选择。

  在4月1日新系统启用之后,有以下方面需要注意:新系统上线初期,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线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如确需到税务部门线下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新系统上线期间,税务部门将及时告知缴费人业务办理差异、办理须知、系统暂停服务等相关事宜,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告等渠道发布的信息;为保障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当地政府、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缴费政策和方式,及时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社会保险费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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