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立法调研

2022年03月18日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3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司法厅成立调研组,赴豫北片区开展《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杜中强、杜清华参加调研。

  在现场考察鹤壁市黑山头玄武岩矿、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后,调研组召开条例立法座谈会,就条例的立法目的、治理及修复落实主体、监管部门职责与边界、法律保障等内容展开充分讨论。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秉持“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做好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予以推进。二要进一步修改立法内容。针对调研中反映突出的露天矿山内涵和外延、立法目的、各部门主体责任、绿色矿山治理、矿山修复资金、净矿出让、法律责任保障等问题加强研判和分析,力争在此次立法中解决矛盾争议。三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结合问题,进一步加大调研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大实体问题的研究,推进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筑牢“两个确保”根基。

编辑:安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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