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获悉,2021年,开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以统筹财政资金资源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为重点,以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换来百姓过好日子为宗旨,以加强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为底线,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添动能、释放红利。
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方阵。2021年,开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近180亿元,实际完成179.3亿元,增长14.1%,收入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9.8个百分点,增幅全省排名第4位,继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5亿元,增长0.3%;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4亿元,增长18.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4亿元,增长22.4%。兰考县和尉氏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大关,分别完成35.3亿元、30亿元;兰考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6.2%,增幅在全省157个县区中排名第1。
税收增幅居全省第二位。2021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18.9亿元,增长15.7%,税收收入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9个百分点,增幅全省排名第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长动力更足,财政收入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全市税收收入中,主体税种完成88.6亿元,增长53.8%,占税收的比重为74.6%,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70.6亿元,增长68.6%;个人所得税完成3.6亿元,增长57.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3亿元,增长34.4%。税收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6.6亿元,增长6%,支出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5个百分点,增幅全省排名第3位,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其中,全市民生支出完成341.4亿元,增长8.9%,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4.8%,民生支出占比连续8年保持在70%以上,并逐年攀升。全市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59.6亿元,增长9.8%,人均公共服务支出达到5375元,居全省第8位。
编辑:王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