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
一是加强排查,确保取暖设施安全。发挥村级组织、乡镇社工站、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通过走访慰问、电话交流等方式,对民政服务机构、困难群众家庭取暖用煤、用气、用电保障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冬季取暖和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取暖安全。
三是优化流程,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养育金等资金。同时,加大政策宣传,让困难群众知晓取暖救助政策内容,熟悉申领程序和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三是积极沟通,完善困难群众取暖救助措施。积极与发展改革、电力等部门沟通对接,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开展取暖救助。加强与地方“清洁供暖”主管部门对接,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机构纳入到“双替代”供暖改造范围。减轻低收入家庭取暖负担,争取低收入群体气价补助补贴,降低取暖成本,对于享受取暖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开展公益项目、捐赠取暖设备物资等方式参与取暖救助。
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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