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在许昌市召开的第七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禹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任小龙介绍,疫情期间,门诊报销方面,普通门诊报销在医院正常结算;重症慢性病购药,由原来一次性购药半个月延长到一次性购药一个月,可以报销一个月的量;重特大疾病购药实行“预约购药,延后报销”。
任小龙介绍,疫情期间,禹州市医保报销业务均保持正常。医保报销业务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大类,其中门诊报销分普通门诊报销、重症慢性病购药报销和重特大疾病购药报销,住院报销分本地住院报销和异地住院报销。
疫情期间,门诊报销方面,普通门诊报销在医院正常结算;重症慢性病购药,由原来一次性购药半个月延长到一次性购药一个月,可以报销一个月的量;重特大疾病购药实行“预约购药,延后报销”,群众疫情期间购买药物,可在疫情结束后,持发票等相关手续到禹州市医保中心门诊待遇审核科报销。
住院报销方面,本地住院报销在医院正常结算;异地住院正常转诊在三大医院,即禹州市人民医院、禹州市中医院和禹州市中心医院办理,非正常转诊在网上或通过医保中心电话办理,无论正常转诊或非正常转诊,都在异地报销,目前均保持正常。
疫情期间,禹州依据地理位置分布,本着方便群众就近购药的原则,在市区开通了7家重症慢性病定点药店,公布了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安排各药店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沟通衔接,以便群众购药。乡镇居住的慢性病人需到乡镇卫生院购药的,按照防疫规定进行或由各村志愿者协助解决。
除此之外,禹州市医保局在疫情来临之际,做到“五不断”:政策保证不断、基金结算不断、经办服务不断、信息报送不断、信息沟通不断,确保疫情期间群众正常医疗服务不受影响。
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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