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焦作市“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市民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3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处罚。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清除了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了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有效警示了其他问题社会组织,促进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焦作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参与疫情防控、加强汛期防洪和进行灾后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那些多年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不仅挤占了社会资源,损耗行政管理成本,还存在潜在风险,影响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去年8月份,焦作市民政部门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据介绍,“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范围为: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市民政部门结合焦作市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针对“僵尸型”社会组织的特点和动向,坚持依法整治和防范化解相结合,建立完善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效机制。目前,市民政局向22家业务主管单位发送了催办函,向5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下发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对没有人来领取的2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以邮寄方式送达,对无人签收的2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现场张贴送达。2021年12月28日,市民政局按照法定程序对3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处罚,并在该局官网进行公告。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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