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门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门峡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行动路径。
《实施意见》提出,市、县、乡、村四级尽快按省要求全面建立林长体系,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形成运行高效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良性发展。到2025年,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突显,林草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到2035年,林长制改革全面深化,运行体系和制度更加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林草碳中和能力、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基本建成生态强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全面覆盖、责任明确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和部门协作机制。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制和层级管理。市、县(市、区)分别设立林长办公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明确了林长职责、林长办公室职责和市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六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力度、强化林草资源修复利用、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林草智慧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基层基础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因地制宜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保障工作经费,狠抓责任落实,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要严格督导考核,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约谈制度。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林草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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