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志伟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2021年12月27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陈志伟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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