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核定3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洛阳有31处。
本次洛阳市新增的31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中,包括中共洛阳组诞生地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古建筑16处,古遗址3处,古墓葬1处。加上原有的115处,目前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146处。
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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