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幕开启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近日,记者获悉,焦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幕开启,根据总体目标,到今年年底,将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全面覆盖、责任明确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和部门共建共管机制,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焦作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篇章站在筑牢生态屏障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落实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保持森林资源总量稳中有升,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持续增加森林蓄积量,构建“三区三带、多廊多点”的绿色发展新格局,筑牢山区、平原、滩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

  到2021年年底,全面建成四级林长体系,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法律保障、制度保障体系,促进全面推行“林长制”良性发展。

  到2025年,全市森林资源总量稳中有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蓄积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林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林业多元投入机制基本形成,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到2035年,全市林业生态资源总量稳定,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更加稳定、优质、高效,惠民生态产品更加丰富,生态公共服务体系更为完善,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林业生态景象,建成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家园。

  为了实现以“林长制”到“林长治”,焦作市将分级设立林长,市级设立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第一总林长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林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担任。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建立林长体系,设立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林长设置,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区域林草湿地生态资源等情况进行设置,可探索设立民间林长,凝聚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合力。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经营单位设立林长,纳入市、县林长责任体系。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制和层级管理,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级林长的指导、监督、考核。同时,市、县两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此外,还要建立共建共管体系,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林长制”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和协作会议制度。

  据悉,焦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林施策;坚持改革创新、支撑引领;坚持依法治林、考核奖惩。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实施,今年11月为宣传动员阶段、12月为林长体系建立阶段,明年为持续推进阶段。

编辑:陈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