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2021年09月23日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8月31日,《关于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的通知》印发,此举标志着焦作市全面启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

  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致贫等四类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中,属于民政部门传统救助对象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直接认定为低收入人口,低保边缘对象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是待识别认定的低收入对象。

  低保边缘对象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不高于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拥有的固定资产、金融资产、债权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符合《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低保边缘家庭规定的家庭或个人。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低保边缘家庭规定的家庭或个人。

  为了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精准有效落实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工作,市民政部门依托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线下主动发现、线上信息共享,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集、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

  一是推进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采集机制,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请、基层上报、收入核对、数据比对、热线反映等方式,全面摸排核实本行政区域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情况,准确采集低收入人口相关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处置。依靠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建立的“一网、一库、一平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处置,通过日常走访、随机调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于已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主要监测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主要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则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是构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在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授权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及时实施;如需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的,由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将求助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由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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