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制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二十条具体措施

2021年08月17日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

  受洪涝灾害、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鹤壁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加,各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豫委发电〔2021〕23号)精神,结合鹤壁市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明确保底事项

  1.全面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库款管理,坚持“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基本民生”,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2.准确编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提前落实并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严防债务违约。

  3.用足用好总预备费、上级补助、社会捐赠等资金(物资),全力支持应急物资储备、抗洪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受灾群众救助安置、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4.创新投融资方式,综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债券、产业基金等,支持鹤壁东区、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新经济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严格禁止事项

  5.严格用编用人管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挖潜,增编、增人应充分考虑财政保障能力,严禁通过政府购岗方式变相新增编外人员。

  6.硬化预算约束,自发文之日起,除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以及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支出外,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各类追加预算。严禁出台溯及以往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7.各行政事业单位年内一律不得改造办公楼、会议室。严格技术业务用房建设审批,严禁变相建设或搭车建设办公用房。

  8.严格车辆报废更新管理,年内禁止更新一般公务用车。除年初预算已安排政府采购事项外,严禁新增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9.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以灾情、疫情为由违规举债。

  10.明晰各级支出责任边界,严禁部门擅自出台奖补、配套政策。

  控制压减事项

  11.精简会议、差旅、调研等公务活动,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外出考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年内禁止在市外举办培训班,列入计划的培训应在本地举行。

  12.计划举办的论坛、展会及招商推介会等活动,倡导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确需财政支持的,原则上不超过总费用的50%。未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再举办。

  13.对新的招商引资项目,全面落实鹤壁市既定各项优惠政策,不再承诺给予财政资金扶持。确需支持的大项目、好项目,原则上通过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帮助协调贷款等方式解决。

  14.全面梳理2021年预算项目,围绕当前工作重点重新评估论证,区分轻重缓急,能压则压、能缓则缓。从严控制部门预算调剂规模,12月份原则上不再办理部门预算调剂事项,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

  15.规范救灾资金管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可查可控、专款专用、规范使用、注重绩效。

  16.强化财务支出监管,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并视情况予以问责。

  17.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审计巡察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统筹整合事项

  18.统筹政府资源,落实财源建设“十四五”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双20”工程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新兴财源。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受灾企业的复工复产。抓住政策机遇,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19.统筹存量资金,当年预算安排的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不办理结转,上年结转财政存量资金和年初预留资金9月底前未使用的,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20.统筹部门资产,加大闲置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力度,对各类临时机构和由财政负担经费的临时活动所需资产,优先从公物仓中调剂解决,难以解决的由公物仓配备后转借有关单位使用。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严重洪涝灾害和疫情防控形势对经济增长、财政增收带来的巨大压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严格落实上述二十条具体措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市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编辑:安艳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