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目前,开封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政策保障。全市已建立并完善“1+1+10+N”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包含信用承诺、信用归集、信用评价、信用奖惩、信用修复、动态管理等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制度、有依据。
建立“多主体、多维度、本地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封市针对不同的医保信用主体,探索形成“机构类采用评分制、人员类采用记分制”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定点医疗机构6大类64项指标、定点零售药店4大类42项指标、医保医师4大类36项扣分规则的指标体系。
搭建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开封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管理平台,实现与省发改委、市发改委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实现医保信用与社会信用相融合。
多措并举促培训,强化宣传有成效。全市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及《条例》集中宣传培训活动,培训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等近万人。
落实信用奖惩,推进行业自律。建立内部奖惩机制,推行联合奖惩制度,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稽核效率。由市医保局与医保信用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和行业自律承诺书,签约率达99%以上。
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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