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积极推进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2021年07月27日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7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提出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全面三孩政策后,配套生育支持措施引发关注。当前,焦作市家庭对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是怎样的?焦作市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总体情况如何?近日,记者了解到,焦作市0至3岁婴幼儿约有30%有入托需求。

  随着女性就业率持续提高,家庭对儿童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以及社会养老压力增大等因素,家庭对于托育机构的需求进一步增加。自2019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以县区为单位,通过家庭走访、社区服务中心询问等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发展现状与需求调查。通过对家庭基本情况、婴幼儿照护的基本情况、入托需求等方面调查,了解掌握焦作市婴幼儿照护发展现状和城乡居民对婴幼儿照护的需求。

  此项调查结果显示,焦作市0至3岁婴幼儿大多由家庭照顾,入托需求为30%左右。在托育机构的需求选择上,更倾向于公办托育机构,且重点考虑托育机构环境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等。据了解,2020年全市出生人口为29423人,按照30%比例,焦作市有入托需求的人数约为8827人。

  与此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又对焦作市婴幼儿照护机构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对武陟县、孟州市、山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部分婴幼儿照护机构进行针对焦作市婴幼儿照护项目发展现状的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机构的资质、经营现状、制度建设、安全防护等情况,与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机构负责人及教师等进行交流,共同分析托育机构目前面临的困难,为下一步发展提供思路。目前,焦作市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共计192家,其中幼儿园托班178家、托育机构8家、早教机构托班4家、家庭托育点2家,婴幼儿照护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为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在前期调研排查的基础上,今年焦作市结合实际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焦作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

  为了引导辖区内托育机构按照《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市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委托县(区)级妇幼保健院(站)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开展卫生保健评价工作,并对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内容、申请材料、评价流程作出说明,规范托育机构的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家托育机构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中完成备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近期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会联合在全市开展了“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活动,各县(市、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推进焦作市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婴幼儿照护机构整体服务管理水平。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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