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县乡村划分为示范引领、巩固提升、整体推进三类 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2021年06月02日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日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依据各地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将全市县、乡、村划分为示范引领、巩固提升和整体推进三类,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根据划分情况,示范引领类县、乡、村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农村基础较好,要高起点、高标准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走在前列、探索经验、率先突破,发展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建设系统完备的基础设施,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

  其中,示范引领县区2个,分别是:孟津区、新安县;示范引领乡镇20个,分别是:栾川县庙子镇、陶湾镇,嵩县田湖镇、德亭镇、饭坡镇,洛宁县长水镇、小界乡、兴华镇,汝阳县刘店镇、三屯镇,宜阳县赵保镇、香鹿山镇、韩城镇,伊川县鸦岭镇、江左镇,新安县南李村镇、北冶镇,孟津区送庄镇、小浪底镇,偃师区顾县镇。同时,还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110个示范引领村进行重点打造提升。

  在分类推进中,洛阳市将原来的5个国家级贫困县栾川、嵩县、洛宁、汝阳和宜阳列为巩固提升县,将原来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纳入巩固提升乡镇,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用足用好帮扶政策,通过实施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此外,除示范引领和巩固提升两类外的其他县、乡、村纳入整体推进类,统筹规划产业发展,着力提升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下一步,洛阳市将加强对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分类指导,通过规划设计、要素投入、督导考核、宣传培训等机制,引导不同类型县、乡、村找准发展路径、发挥自身优势,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子。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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