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通知》(教办基〔2021〕97号)要求,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商丘市情况针对中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进行了调整。
为保证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全市中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调整为:小学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引导安排学生进行早读、早操等活动。要求学校、教师、家长加强提升思想认识,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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