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请让“一盔一带”守护您的安全

2021年05月20日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

  什么是“一盔一带”?

  2020年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部署“一盔一带”行动,自2020年6月1日起,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使用安全带将会被严查。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将要依法查纠。

  那么,什么是“一盔一带”?“一盔”是指安全头盔,“一带”是指安全带,即要求所有骑手都要佩戴头盔,车内乘客即便坐后排也要系安全带。

  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在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因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在事故发生的瞬间,“安全头盔”就可能是“救命头盔”。

  安全带则是起着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吸收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防止或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的程度。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假如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缩短57%,侧面撞车时可缩短44%,翻车时可缩短80%。

  请“戴”上您的安全

  近年来,电动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发。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十分危险,甚至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近日,商丘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出《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倡议书》郑重倡议: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严禁闯红灯;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时要把安全绳系到适当位置;家人主动劝导。每个驾驶者应以身作则,应主动劝告家人,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购买质量达标头盔。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限制驾驶年龄。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倡议书还倡议,商丘是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应当争做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道路畅通靠大家,安全连着你我他。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的群众日渐增多,但未戴安全头盔等不良陋习影响着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请大家驾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这也是‘戴’上了您的安全!”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把好“出门关”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连日来,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倡议书》为契机,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加大力度,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他们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突出重点阵地宣传,在车驾管业务大厅、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便民服务执勤岗点等地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同时,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强劝导提示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志愿者和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积极联合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采取普遍宣传警示和重点教育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穿反光标志制服。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

  执勤交警积极协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经销商,推动在车辆销售环节配送安全头盔;事故处理大(中)队积极协调保险企业,发动保险企业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宣传、车管部门借助“警邮合作平台”,联合邮政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同时,通知辖区内治安、城管等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部门,督促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

  他们还严格执法管理,查纠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我们将严格用好罚款、记分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一盔一带”是事故中保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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