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启动已配售廉租房“办证”工作

2021年04月29日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

  “今后有了房产证,我心里就更踏实、放心了!”4月26日,在配售廉租住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办理现场,星月湾5号楼居民牛秀萍激动不已。

  日前,安阳市已配售廉租住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经市政府研究通过,从4月26日开始启动对2014年前国有划拨土地上按照廉租住房立项建设、实施租售并举政策的已配售的廉租住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工作。

  “政府为我们办理廉租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只用交房屋维修资金和契税,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现场工作人员为我们答疑解惑,协助办理、认真服务,真是为老百姓着想!”对政府的这一举措,牛秀萍脸上充满了喜悦。

  安阳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居民须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办理廉租住房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完成后,将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和保障对象共同申请廉租住房转移登记。申请廉租住房转移登记的居民须提供办理安阳市配售廉租住房不动产权登记申请的意见、登记申请书、配售合同、河南省财政厅廉租住房出售收据、完税证明、房产分户图、土地分摊信息表和房屋维修资金缴纳证明。为了让群众更加透彻地了解相关政策,市住房保障中心印制了群众解答,针对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一一做了解释。

  为开展好此次“办证”工作,市住房保障中心和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设管理综合办公楼合署办公,办理完不动产权登记的所有前期手续。群众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只需要交纳契税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已申请的群众最快将在本周内取得《不动产权证》,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廉租住房《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标志着安阳市廉租住房产权登记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据悉,已配售廉租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保障对象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保障对象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并住满五年后,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按规定补足房屋成本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上市交易。

  廉租住房成本价和土地出让金补缴的标准将按照2008年至2009年项目成本价为1953元/平方米(不含土地出让金),2010年至2013年项目成本价为2115元/平方米(不含土地出让金)执行。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需按相关政策严格执行。

  记者了解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通力合作,在对已配售的廉租住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期间,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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