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200万元!洛阳市支持民营企业政策“大红包”来了

2021年04月25日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4月23日,记者从洛阳市工信局获悉,洛阳市近日正式开展2020年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资金申报工作,将通过发放专项奖励资金加速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再添动力。

  该项工作由洛阳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将围绕民营企业“小升规”等九大领域进行资金支持,多个单项奖励金额高达百万元,其中最高额奖励为对于参与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民营企业,洛阳市将分别按照其入股出资额的10%、5%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具体包括:

  在支持民营企业“小升规”方面,对2020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每户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方面,对去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民营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目录的,市财政分别给予相应企业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推进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方面,对获得2020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类别资金奖励的项目,已获得省“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的,市财政按照省补贴金额的3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发展大型民营骨干企业方面,对2020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民营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方面,对2020年度,被工信部门首次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产销对接方面,对2020年使用原洛阳市工业产业产销对接联动平台进行产品网上实际供需对接对话,且完成线下本地工业企业产品(不包括原煤、矿石等初级原材料)采购,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中小型民营企业,给予采购金额百分之一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由市本级财政负担,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在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方面,对在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民营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面,对参与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分别按照民营企业入股出资额的10%、5%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参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建设的,按照民营企业入股出资额的2%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引导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方面,对在2019年新入驻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每户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次申报主体须为住所所在地为洛阳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符合近3年没有因财政、质量、财务、环保、安全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重大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条件。

编辑:袁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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