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0日获悉,2020年开封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所上升,全市剩余1.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47元,比上年增长3.9%;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899元,增长3.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68元,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640元,增长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70元,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579元,增长4.0%。
按收入来源分,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109元,增长4.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9.1%,直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0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6121元,增长3.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0%,直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920元,下降8.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直接拉动可支配收入下降0.4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4493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8%,直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
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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