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持续深化制度改革 注重解决问题成效 推进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2021年03月23日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队伍建设稳步提升、解决问题成效明显,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深化改革,开创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局面

  (一)确保新规落地落实。立足全省工作实际,积极与省检察院沟通,提出“重大疑难复杂办案活动,省辖市级检察院可以邀请省级人民监督员监督”建议,吸收纳入《河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实现省市两级监督员力量整合运用,我省在贯彻落实最高检新规定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协调技术研发公司对“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局部升级改造,打通省辖市检察院邀请省级监督员监督办案与省司法厅业务对接信息渠道,确保《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到位。

  (二)打造优质监督员队伍。注重党建引领,促业务发展。组织跨系统党支部联建活动,会同省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依托监督员所在民营企业党员教育基地,开展“以党建引领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主题党日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企业党建交流,促进支部党建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失信、身份冲突的监督员免去任职资格,确保人民监督员队伍的合规性、战斗力。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机制作为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最高检全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案例选编。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破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难题

  (一)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选任指导。结合陪审员选任工作实务,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入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参与部门协调领域全覆盖,增强工作协调力。针对基层反映的人民陪审员增补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会同省高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全省人民陪审员增补选工作规范化。

  (二)组织深度调研,促进成果转化。组织开展全省省、市、县三级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调研活动,备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文件218份,省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高院、省公安厅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选任工作实情。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制订《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不断健全完善陪审员选任工作制度规范。

编辑:任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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