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安阳市正式启动规范养犬“黎明+黄昏”整治行动,将进一步对遛狗不拴绳、宠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当天早上6时,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共集中8部执法车辆、30余人执法队伍,对市政广场、迎宾公园、易园、袁林景区、安阳河堤、殷墟景区等重点部位及文峰大道、永明路、梅东路等主次干道进行了全面巡查。
从今年1月1日起,《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了详细规范。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应当文明养犬,自觉遵守下列规定:禁止在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区域范围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办理犬只登记,注射疫苗;携犬出户采取束犬绳(链)等安全措施,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噪音扰民,即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除警犬、导盲犬等特殊犬只外,不得携犬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
据悉,根据《条例》规定,对于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绳(链)等安全措施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未即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天行动中,执法人员共发现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行为6起,并依法对犬只进行收容。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城市管理部门将不定期、不定时、不定区域和路线展开规范养犬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遛狗不拴绳、宠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条例》,积极监督参与,共同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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