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0年12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其中,南阳市支偿金额最高,为1004万元;三门峡市得补金额最多,为1179万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20年12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4118万元,得补4226.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70万元,得补1652万元。(文/李瑞)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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