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高龄补贴将改为按月发放,将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办理认证

2021年01月11日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1月8日获悉,洛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洛阳市高龄补贴将按月发放,应补尽补。

  从洛阳市民政局了解到,洛阳市高龄补贴对象为洛阳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补贴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我市高龄补贴目前原则上每人每季度发放一次。

  《通知》指出,洛阳市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要逐步采取当月申请,次月发放的方式,按月发放补贴。

  其中,老人未能在80周岁申请高龄补贴的,各县(市)区应在老人提交申请后补齐当年应发补贴;老人享受补贴后未能及时认证的,各县(市)区应在老人完成认证后,将应发未发的高龄补贴补发到位;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因转移户籍未及时向现户籍所在地申请的,现户籍所在地应结合原户籍所在地社区开具的补贴发放证明补齐应发补贴;在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亡故后,亡故当月继续发放,次月停止发放。

  《通知》强调,洛阳市要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快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高龄补贴信息化服务,包含申请、发放、认证等功能。通过与养老保险、殡葬等的大数据共享比对,简化高龄补贴申领和认证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高龄老人及其家属。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不局限于互联网形式的生存认证服务,特别是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要上门办理,坚决杜绝硬性规定让老人到指定地点或使用互联网工具进行认证核查。

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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