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建立“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意见》指出,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河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明确,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为确保政策协同,划定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数量、面积和地域分布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空间格局、约束性指标等调整确定。其中,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意见》还指出,要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1+3+4+18+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3”为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三大重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管控要求;“4”为省辖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长江流域四大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8”为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N”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在实施和应用方面,《意见》提出,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的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强化其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省生态环境厅要建立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应用平台,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有关部门业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文/李瑞)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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