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自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濮阳市道路交通实际,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9月14日0时起,解除因大气污染防治需要而实施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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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4日 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
9月13日,自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濮阳市道路交通实际,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9月14日0时起,解除因大气污染防治需要而实施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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