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5000万元消费券5月20日10时发放

2020年05月18日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5月15日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20日10时,洛阳市将面向文化、旅游、住宿、餐饮及批发、零售领域,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所有在洛人员均可领取。

  据悉,5000万元消费券中,包含4500万元商贸领域消费券和500万元文旅消费券,分别由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发放。其中,商贸领域消费券中,发放购物消费券2000万元(面向批发、零售行业,包含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卖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餐饮消费券2000万元、住宿消费券500万元。另外,参与活动的商贸企业还将安排不少于2亿元资金用于商品折扣配赠。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本次依托支付宝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适用于洛阳市域内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线下实体商家。5月20日10时开始,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的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均可在支付宝App首页或搜索“洛阳”进入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使用有效期为5月20日10时至6月15日24时。

  了解到,商贸领域消费券分10元、20元、50元、80元、100元等多种额度,市民领取消费券成功后即可使用,不同额度的消费券需符合不同的满减规则。例如,购物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消费满3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消费满8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消费满298元可使用一张80元券,消费满368元可使用一张100元券。

  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市商务局将组织各大商超、餐饮、住宿企业同时开展“全城五折起、全民消费季”活动,推出各项打折、满减等巨惠促销活动,政府消费券与商家优惠可叠加使用。

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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