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3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20年3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856.5万元,得补1581.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30万元,得补1126万元。(文/李瑞)
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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