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0年4月28日10:00,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河南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我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情况。
发布人:
常万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庆业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巩魁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树印 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二级巡视员
梁增杰 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
陈 利 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李鹏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
主持人:
常轶旸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公室主任
主持人 常轶旸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我省贯彻落实《条例》以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常万琦先生;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庆业先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巩魁生先生;
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二级巡视员高树印先生;
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先生;
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陈利先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李鹏举先生
首先,请常万琦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常万琦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向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根治欠薪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去年12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顺应了社会各界对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吁,开启了我们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条例》共七章64条,把国家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治理欠薪制度进行了法律化、集成化、系统化,在制度上一体设计,在监管上整体联动,在惩处上刚性有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提高了根治欠薪制度措施的刚性,使我们的根治欠薪工作有法可依。《条例》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明确各方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注重源头预防,构建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治理手段,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加重法律责任,严惩拖欠工资行为,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我省是人口大省、农民工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始终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今年1月份,王国生书记、尹弘省长对做好这项工作都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狠抓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地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全省人社部门共立案办理工资类案件4268件,为4.3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报酬3.6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41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57件,列入欠薪“黑名单”45个。今年第一季度,共立案办理工资类案件179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0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7件、欠薪“黑名单”10个,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82.59%、47.75%、42.46%。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建筑施工、房地产、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商务服务、居家服务等行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可能会更加易发多发,根治欠薪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今年是《条例》施行的第一年,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条例》,采取坚决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实现国家根治欠薪工作总目标。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条例》学习宣传方案,集中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4月24日,戴柏华副省长出席并启动宣传周活动仪式。各地、各部门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主要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面向广大农民工、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等群体,广泛组织宣传普及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增强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不断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是《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之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市、县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强化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开展明查暗访,实施年度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牢牢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制度落实。加强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维权须知告示牌等制度。以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现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四是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欠薪问题。进一步加大欠薪案件办理力度,实行欠薪案件台账管理、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特别对历史疑难案件,盯紧盯死,全力处理,逐一化解。进一步加大欠薪惩处力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社会公布和“黑名单”制度,持续形成对恶意欠薪和重大欠薪的高压震慑态势。五是加强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冬季攻坚行动,省、市、县三级成立工作专班联合执法,全面排查、集中接访,对欠薪顽疾实施“冬病夏治”,集中解决欠薪问题,做到“三查两清零”(三查,即查欠薪隐患苗头、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两清零,即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强化约谈问责,对欠薪案件处理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切实维护《条例》权威,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常轶旸
谢谢常厅长的详实发布!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就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媒体。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我们知道,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发区,也是当前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点。对此,《条例》也作出了专门规定,请问,住建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做好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
巩魁生
河南是建筑业大省,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超过740万人,其中农民工570万人左右。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市场主体多、建筑产品形成过程复杂,工程建设领域是欠薪较为集中的行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根治欠薪工作,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源头预防。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到位承诺书,并在许可后一个月内进行检查,未履行承诺的撤销施工许可决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付;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大力推广工程担保和全过程结算,工程款可以按节点拨付,但其中的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进一步降低拖欠风险。二是大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建筑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根治欠薪各项行动,对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督办因违法发承包、拖欠工程款等原因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三是加强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配合人社部门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从技术上辅助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企业代发工资、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各项制度,真正解决“钱从哪儿来、钱谁来发、钱发给谁、钱发了没有”等问题,从制度上预防欠薪。四是实施联合惩戒。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建筑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使欠薪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我们将人社部门认定的拖欠工资黑名单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在资质审批、招投标等市场准入时依法予以限制。
《条例》的实施对根治欠薪是一个有力的促进,我们将继续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抓好欠薪源头治理,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实处。
经济日报记者
农民工讨薪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治理,要求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请问,在根治政府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上,我们将采取哪些举措来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赵庆业
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党委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省财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完善工作举措,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把农民工工资问题抓紧抓实抓细抓好。重点结合2019年工作情况,向大家介绍省财政根治政府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工作推进情况。
第一,发挥职能作用,加大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力度。近年来,省财政把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落在实处,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把腾出的资金用于支持做好“六稳”“六保”,通过预算安排、发行政府债券、统筹各类资金等举措,保障重大项目尤其是在建工程的资金需求,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不留资金缺口,从根本上防止出现拖欠问题。
第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与应急保障机制。先后出台《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防范治理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根治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清偿与预防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同时,为彻底解决拖欠问题,设立5000万元省级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为及时应对、妥善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提供保障。
第三,落实决策部署,加快清理拖欠账款进度。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督促各欠款主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清欠工作,我厅职责范围内的拖欠主体共17家截至2019年底,共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4亿元,清偿占比为55.9%,其中12家拖欠主体的账款已100%清偿完毕,较好完成了预期目标。
第四,发挥部门合力,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工作组,赴相关市县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及时联合处置重大欠薪案件和化解重大欠薪隐患。同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及时将信访案件交办相关市县财政部门,2019年共下发23份《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访交办函》并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其限时办结,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省财政将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把根治政府工程欠薪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大统筹安排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立清欠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协调联动机制,一鼓作气、一抓到底,为完成国家根治欠薪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法制日报记者
《条例》的出台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法律保障。请您从法律角度介绍一下《条例》有关情况?另外,下一步,司法行政部门将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
梁增杰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厘清责任分工、规范工资支付、明确工资清偿、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规定。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实现多方共治。二是规范工资支付。明确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等。三是明确清偿责任。规定用人单位为工资清偿责任主体,细化清偿责任。四是细化特别规定。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规定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五是强化监管手段。明确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权限,建立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条例》立足实际、对症施策,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各部门和有关方面要运用法治思维、找准职责定位、形成长效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好《条例》。
就司法行政部门而言,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创新完善便捷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整合律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资源,积极参与相关诉讼、咨询、调解等活动,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系列活动。加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优化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做好线索收集、咨询解答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农民工欠薪维权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宣传品、专项活动、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宣传方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总之,我们将以《条例》的正式施行为契机,立足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全方位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河南日报记者
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农民工大省。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首要任务。请问,下一步,省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李鹏举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有权依法向人社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人社部门始终将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放在首位。在根治农民工欠薪上,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农民工可以通过“一厅一线一网一平台”来反映问题、维护合法权益。“一厅”,主要是省、市、县人社部门行政服务大厅。“一线”,是人社部门的“12333”咨询热线。“一网”,是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网址和二维码,通过扫码直接投诉。“一平台”,就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平台。2019年,全省人社部门共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咨询1.9万多件。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两月对全省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对发现的欠薪案件建立台账,快立快办、销号管理。对经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社会影响的,或者发生欠薪逃匿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增加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频次,省级按季度公布,市、县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严格落实欠薪“黑名单”制度,对严重欠薪失信企业和个人做到“应列尽列”,并及时推送到相关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加强对市、县工作考核,不定期对市、县进行抽查暗访,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根治欠薪工作组织不到位、工作进展慢、欠薪查处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等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严肃追责问责。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记者
我们了解到,《条例》将实行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有关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惩戒和限制。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以及联合惩戒机制是如何运行的?
高树印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早在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30个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检查频次、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暂停重大项目申报、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法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30项惩戒措施中一种或多种。
联合惩戒机制是指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的对联合惩戒对象实施发起、响应、反馈等一整套工作机制。具体讲,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由三步完成。一是发起,即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推送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向社会公示;二是响应,即各有关部门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反馈,即各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子系统反馈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前,联合惩戒机制已覆盖全国,遍及各个领域,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运行机制。
大河报记者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能实现根本治理,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下一步,随着《条例》实施,公安部门在打击恶意欠薪、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方面有哪些措施,请介绍一下?
陈利
河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长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始终保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的依法严厉打击。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28起,涉案金额1.89亿元,涉及农民工1.35万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元。今年5月1日,《条例》将全面实施,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一是广泛宣传。依托正在开展的“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新媒体,以及制作宣传栏、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传统方式,及时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严查严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的法治氛围。
二是深入摸排。充分发挥“一村一警”机制效能,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和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曾发生过劳资纠纷的公司企业为重点,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摸排,逐一登记问题线索。
三是依法打击。坚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的“零容忍”,继续加强行刑衔接和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工作指引》要求,切实提高案件执法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快侦快捕快诉,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追回报酬、挽回损失。谢谢大家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主持人 常轶旸
记者朋友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顺应了社会各界对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吁,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在此,希望新闻媒体更好地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宣传,积极报道。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部署,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根治欠薪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效,广大农民工朋友也一定能够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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