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博物馆面向社会征集抗“疫”文物

2020年04月02日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家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征集和保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封博物馆面向社会征集抗疫代表性见证物,存留众志成城的时代映像,传播科学精神,彰显博物馆社会责任。文件、实物、照片、影像、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与抗疫相关的资料皆在征集范围之内。

  向社会征集的实物及资料包括:优先征集反映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历程的代表性见证物,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等相关文件原件;各类医疗单位、医护人员的请战书、旗帜、工作日记、书信、医疗日志等实物资料,特别是支援湖北医疗队相关实物资料;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民解放军、公安民警、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标语横幅、出入证、消毒用具、测温仪、登记表等相关物品;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抗疫物品和资金记录单据凭证、防疫物资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反映抗疫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音视频等影像资料;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其它各类见证物。

  开封市博物馆在公告中指出,此次搜集抗疫见证物均为无偿捐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封市博物馆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捐赠物品和资料进行评估和整理,对符合捐赠要求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单位和个人须对捐赠物品提供文字说明,字数在100—200字左右。影像、书画、音乐等作品要注明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事件、创作思路等,实物要注明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相关内容。

  公告要求,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两种形式进行捐赠:一是可拍摄捐赠物照片附说明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待收到开博确定回复后,按照回电内容要求进行捐赠;二是视频或者内存较大的影像资料,可发送至开封博物馆邮箱。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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