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省林业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种苗生产复工复产,切实做好今春造林绿化种苗供应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当前是种苗生产和苗木出圃的重要时期,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的具体部署安排,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科学有效推进种苗生产单位复工复产。按照一圃一策的原则,督促指导种苗生产单位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及其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在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快速有序推进种苗生产单位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两不误。
通知要求,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收集本地今春造林绿化种苗需求和供应信息,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发布,为种苗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提供帮助。按照市县调剂为主、省内调剂为辅的原则,做好区域内苗木余缺调剂工作,尽量保证造林绿化用苗在本区域内解决。鄢陵、潢川、获嘉、遂平等苗木生产大县要积极搭建和完善种苗网上交易平台,大力推进种苗生产单位线上销售。要加强线上办公,积极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种苗行政审批要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临时免除现场检查,采取承诺备案方式进行审批;对于许可证到期但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延续申请的,可延期提交。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QQ群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答疑,及时为种苗生产单位提供支持和帮助,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期间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实现非接触式办理的联系电话、邮箱等,明确专人负责,加快办理进度,确保种苗生产单位及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做到特殊时期服务不断档,努力把疫情对种苗生产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为解决当前苗木运不出、生产物资运不进的问题,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摸清种苗生产单位生产物资及出圃苗木的运输需求,组织制定春季育苗物资和苗木运输保障方案。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对接当地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协调纳入“绿色通道”政府采购体系,优化种苗采购方式、简化采购程序、缩短采购时间等,努力实现生产物资到位、苗木运输到位。积极采取实地或线上办理等灵活方式,帮助种苗生产单位解决好苗木质量检验、检疫证等实际问题,为苗木出圃和运输提供即时服务。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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