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体现市领导对做好城市管理的信心和决心,日前,鹤壁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推行市、区、街道和社区的“四级路长制”。
《“路长制”工作细则》规定:市级总路长由市长担任,市长、副市长担任城区主要路、街(巷)的市级路长,各区政府、管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级路长,分包街道(乡镇)的负责同志担任街道路长,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社区路长。作为道路的第一责任人,路长负责对市政设施、施工围挡、物品摆放、门前四包、城市家具、环境卫生、绿化带卫生、占道(突店)经营、公厕管理、环卫经费投入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落实。
依据路面清洁度、景观化程度、群众满意度等标准,将路段分为一般、良好、优秀、卓越和极致5个等级;街道(乡镇)每周、区每半月、市每月组织召开“路长制”工作观摩讲评会,进行分析、讲评、通报;引入第三方考核机构,全天候、全覆盖检查打分。
“四级路长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完善了工作机制和奖惩制度,由之前单一部门管理升级为众领导、各部门、诸街道齐抓共管,既能快捷有效地处置街道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又节约了行政资源。(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编辑: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