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月27日晚,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商丘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周春艳通报督察意见,督察组副组长、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杨京伟出席会议。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慧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陈向平主持会议。
督察组有关人员;商丘市领导周树群、曾昭宝、姚龙其、吴祖明、王全周、杜新军、张家明、岳爱云、倪玉民、李建仓等参加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2018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商丘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商丘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商丘市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作为政治性任务常抓不懈。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重要议题和常设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能够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了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20余个市直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注重制度建设,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日考核、空气质量指数预警管理、水环境质量月考核等管理办法,坚持“以时保日、以日保周、以周保月”工作原则,实行“一日一考核、一日一通报、一月一兑现”奖惩机制,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截至2018年11月30日,商丘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2天,PM10平均浓度99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58微克/立方米。截至2018年9月底,商丘市省(国)控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81.9%,启动了宁陵县受污染耕地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
商丘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2月4日,督察组交办的578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办结。责令整改562家;立案处罚14家,罚款72.8万元; 立案侦查2件,拘留4人;约谈5人,问责106人。
督察指出,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需要认真对待,严格抓好整改。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个别领导干部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担当,没有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没有处理好发展与环保之间的关系,担心抓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上存在粗放、无视的态度;甚至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心存侥幸,得过且过,对群众反映身边影响生活的环境违法问题久拖不决。个别同志认为商丘市正处在经济发展时期,认为商丘市主要矛盾是底子薄、基础差、发展不足,认为当前阶段商丘市整体环境污染治理已取得不错的成效,空气质量提高改善明显,人民群众对近两年的环境治理成效很满意;认为当前商丘市大气、水污染严峻形势主要受地形、天气等外部条件影响所致,不愿从自身工作方面查找原因;还有的认为,污染问题是多年发展累积的,治理起来必然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也有人认为省里给商丘市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要求过高、过严,没有考虑如何利用自身空气质量的优势为全省目标的完成作出贡献。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商丘市的煤耗总量呈增长趋势,调控消减燃煤措施落实不到位,虽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中制定了相关工作内容,但并未落实到各个县(区)和企业。永城市的环境容量本身已处于超载状态,优化产能工作本身就难度很大,但市里仍对新计划增加的钢铁项目进行了批复,计划在市里增加钢铁规模和产量,未考虑当地生态环境的实际承受力。
二是领导责任抓不紧管不严。虽然商丘市委、市政府制订有一系列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责任分工,但在一些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领导干部中,还存在“干环保是替环保局干的”“环保工作就是环保一家的事”的错误认识,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主动作为少、被动应付多,办理结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未全面树立“抓发展就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就必须管环保”的职责意识,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个别县(市、区)和部分乡镇领导干部未对区域内环境质量负起主体责任,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未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商丘市虽然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主要领导对各县(市、区)进行分包,但从整体上看,有关政府和监管部门仍存在制度建立不完善、攻坚工作流于形式、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解决一个算一个的敷衍应付思想,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的氛围。督察时发现柘城县、示范区、梁园区、睢阳区政府未能提供2018年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专门会议纪要、记录和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等材料,三大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内容不清楚。
三是督察问责偏软偏弱。部分县(市、区)管理部门未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责任追究。督察时发现,夏邑县北岭镇宏鑫新型墙体材料厂和北岭镇大华建材厂在2018年多次被群众举报,夏邑县多次督办整改并进行罚款,但罚款金额仅为1万元,直至督察时,问题依然未整改到位,企业正常生产;柘城县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上干部责任追究多以村干部为主;睢阳区在“回头看”问题处理上,未进行干部责任追究;睢县城关镇文化路利民河河水发臭污染问题,根据《睢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的报告》要求,利民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计划2018年完成河道治理的施工,彻底消除黑臭水体现象,督察时发现睢县文化路北侧东关西村东侧河段,河道内河水呈灰白色,散发恶臭气味,河岸两侧及河道内存有大量生活垃圾,仍有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柘城县慈圣镇宏泰制革有限公司车间内存放皮料溢流出的污水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直接渗入地下,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无警示标志、无转运记录。
四是攻坚任务进展滞后。经调阅11份新改扩建企业环评报告,其中8个新建项目存在环评报告中没有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方案、没有审批VOCs总量的意见、项目未进入园区等问题。商丘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治工作中有7项未完成整治。有的农村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存在“晒太阳”现象,商丘市应于2018年年底完成的21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雨水管网建设项目,督察时整体完工的仅14个。商丘市要求各县(区)每周五集中开展清洁行动,但在对商丘市进行暗查时发现,除永城市开展了城市清洁行动,其他县(区)未发现开展此项工作。督察时发现睢阳区、梁园区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严重,部分街道和小区内环境差。区域内大部分被取缔的“黑加油站”仅将加油机外机进行拆除就算完成取缔,未严格落实“两断三清”,随时具备恢复生产的能力。区域内切割、粉碎花岗岩(石料、建筑废渣)和玉米芯加工作坊等手续不齐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废水(气)直排的企业或家庭作坊大量存在,严重破坏周边的生态环境,对群众的身体健康也造成极大的危害。
督察要求,商丘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大会精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生态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全面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好,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督察强调,商丘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商丘市委、市政府处理。
张建慧在表态发言时说,商丘市委、市政府完全赞同省委省政府第四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对于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全部认领,绝不回避、绝不推诿、绝不护短;对于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定深入学习领会,逐条逐项研究具体贯彻意见和整改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商丘又好又快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必须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问题,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重要的民生工程、重要的发展议题,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检验政治意识、看齐意识的过程,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环保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坚决整改落实,不断开创商丘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要狠抓思想教育,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长期的根本任务,深化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阵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要狠抓问题彻底整改,注重从认识上找问题、从制度上找问题、从措施上找问题、从作风上找问题,坚决把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狠抓标本兼治,深入开展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和生态治理提效“四大行动”,推动各项治理方案落实。要狠抓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改革,利用改革的新成效,释放改革的新活力,运用改革的新功能,推动治理整改成效的新提升。
三要扛牢政治责任,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牢牢抓好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引导各级各部门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夯实工作责任,发挥组织优势、强化目标导向,强化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上下一致、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张建慧表示,一定借助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这一契机,进一步加强标本兼治、精准治理,埋头苦干、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大气、蓝天和土壤环境保卫战,为商丘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创造更大生态空间,为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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