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封市出台关于扶持开封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意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据悉,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具有一流的研发条件和人才团队,以支撑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产业研用紧密结合的独立法人组织,是我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按照相关要求,开封市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在管理体制、运作机制方面大胆探索创新,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注册法人资格,实行投管分离、独立运作的运营模式及个性化合同管理,执行灵活的人事和薪酬制度。同时,我市将建立健全新型研发机构的权益保障机制,新型研发机构可在政府项目(专项、基金)申报、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同等待遇,从市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汴梁英才计划”同等优惠政策待遇等。此外,我市还将实施财税支持政策,采用股权投资、知识产权抵押、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贷”、成立基金等方式对新型研发机构给予金融支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并建立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额度的绩效奖励等。
据了解,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是我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一大亮点。如对新备案的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30万元的奖励;经省科技厅备案并正式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研发仪器投入原值,一次性按10%、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经市科技局备案并正式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按其上年度科研项目经费的10%,给予最高100万资金补助。
市科技部门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强调指出,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产学研用结合、面向经济主战场的新型科研开发组织形式,具有体制新、机制活、潜力大、成果转化快等优势,可有效弥补我市高校和科研机构偏少、科技创新资源供给不足的短板,有力促进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在科研、人才、项目等方面有机结合,为我市依靠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