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到位

2018年09月10日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编辑:刘成

  近日,三门峡市、县两级积极筹措资金,共为1955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3953.8万元。

  2018年,三门峡市城镇义务兵、参军入伍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农村义务兵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普遍达到23472元,仅卢氏县为21312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最高(灵宝市)达到每年18064元,最低标准(卢氏县)每年10580元。

  为扎实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三门峡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督导,不折不扣落实义务兵优待金政策,为解决难点问题发挥重要作用。渑池县及时下发通知,专门部署发放工作,其他县(市)、区及早谋划,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提前下拨资金,多数县(市)、区资金做到了早安排、早下达。根据要求,自7月16日以来,市民政部门要求各县(市)、区每日上报情况,并连续下发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工作落实进度。目前,三门峡市城乡义务兵优待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能够及时、快速、准确地到达义务兵家庭,方便了对象,获得家属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