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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五)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省质量认证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全省认证认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省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七)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八)制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预决算归口省局管理的局属单位预算,分别是:1.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2.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4.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5.河南省纤维检验局6.河南省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服务中心7.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8.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9.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10.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1.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2.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1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40020.9万元,支出总计4002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54.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435.2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增加60万元;其他收入(含经营收入)增加1934.7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减少5175.3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收入合计400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442.6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60万元;经营收入3578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046.3万元;其他收入89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支出合计40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5.2万元,占26.8%;项目支出29295.7万元,占7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44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435.2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基地设备购置补助1000万元、省特检院等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收入计划较上年增加1202.3万元,安排的成本性支出相应增加1100万元、对新建成的省级以上质检中心补助800万元、国家工资政策调整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人员经费2168.7万元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44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308.8万元,占90.63%;教育(类)支出477.8万元,占1.43%;科学技术(类)支出82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5.8万元,占4.05%;医疗卫生(类)支出558.9万元,占1.67%;农林水事务(类)支出8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51.3万元,占1.9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13.6万元,较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0.6%。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局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交流、学习、考察团组,对于无实质出访内容、任务空泛、出访人员身份与出访任务不符的一律不予批准。(二)公务接待费12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79.1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控接待标准,确保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等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加94.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纤检局棉花公检任务增加及省特检院等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量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703.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3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9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2.1万元。(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6年,我局按照《河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53.4万元。2017年,我局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60.7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附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附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点击下载附件]
编辑:刘成